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顺利完成了2月能源报表工作。
作者:佚名 发表日期:2008年03月19日文章录入:admin 点击率: 字体:【字体:
 

     为了确保完成”十一五”节能降耗约束性目标,及时准确统计工业企业能源消耗情况,根据自治区统计局2008年能源统计报表制度规定: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在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工业企业报表由季报改为月报;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在1万吨标准煤以下的工业企业报表仍为季报。

     截止20082月惠农区66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,其中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在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工业企业为44家,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67%。惠农区统计局根据能源报表制度认真核准月报企业名单,在2007年年报基础上对企业上报4种报表P201P201-1NP204NP205P207表中数据进行核对、审查。从企业产品结构、价格变动情况和节能降耗措施以及能源统计方面进行了解,并对上升和下降幅度大的企业做好上报说明,顺利完成了2月能源报表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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