惠农区统计局关于《统计上岗证》换发《统计从业资格证》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:
宁夏自治区《统计上岗证》换发《统计从业资格证》以于2006年10月1日结束,由于各种原因,我区还存在一定数量的人员
持有原《统计上岗证》没能及时换发《统计从业资格证》。根据自治区统计局宁统[2007]43号文件精神,《统计上岗证》
换发《统计从业资格证》期限最终延长至2007年6月30日。请各有关单位没有换证的人员在2007年6月20日前于石嘴山市
统计局法规科联系(电话2015330)办理换证事宜。自治区统计局结束换证工作后,不论何种原因都将不在办理换证业务。
惠农区统计局
2007年6月6日